English

深圳车主怒告德国奔驰

2000-02-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99年1月31日下午,深圳市民蔡壮钦之子蔡衍鹏驾驶奔驰S-320车,在广深高速公路上发生强烈撞击事故,安全气囊没有起爆弹出,蔡衍鹏经抢救无效死亡。1999年2月15日,蔡壮钦将一份出事经过及要求索赔书交给奔驰公司深圳代理商。在查看了出事现场和分析事故车后,4月27日,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一份“检查结果”,认为“该辆奔驰车的设计和制造均无任何缺陷”,驾驶员死亡“奔驰”无责任。对此解释,蔡壮钦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其子在车祸中身亡与其驾驶的奔驰车存在质量问题有关。今年1月17日,蔡壮钦将奔驰汽车公司推上被告席,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曾参与处理蔡衍鹏事故的东莞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曾先生表示:在他处理过的类似交通事故中,车子被撞成这样而气囊未起爆的情形是极为罕见的。他说,“奔驰”的行为明显是欺负中国人,因为我国汽车的关键技术还掌握在外国人手里。倘若这样的事故发生在美国,车厂起码要赔几百万美元。

类似的事故并非只此一例。1997年8月2日,宁波消费者乌根祥夫妇驾驶同样车型,发生同样事故,安全气囊没有弹出,乌根祥夫妇受重伤。同样,奔驰公司断然否认“质量问题”。但宁波市消费者协会组织的专家小组在调查分析后认为,该车的安全气囊在质量上不能满足各国基本相同的汽车乘员碰撞保护的安全法规,也不符合奔驰公司本身的产品安全要求,且设计上存在缺陷。

对不断出现的奔驰问题车,中国消费者协会丁世和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国外名牌车进入中国。初期进来的一些还是不错的,但后来就出现了国外产品质量差的情况。有的国外产品去欧洲是一流产品二流价格、而到中国就是二流产品一流价格,甚至有些国外厂商片面追求产品利润,无视中国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这是对中国消费者权益的蔑视和侵犯。对此,消协将加强监督,对中国消费者负责。

(《中国经济时报》1.27 许晖 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